清浊行动整治旅游市场乱象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2023-08-12 00:55:46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为推进2023年度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省文化和旅游厅向社会公布了第二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

  为推进2023年度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提供执法案例支特,省文化和旅游厅向社会公布了第二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

案例1:

关键词:旅行社 不合理低价

  2023年3月,西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通过网络巡查发现,西安某旅行社分公司利用美团平台销售旅游产品,向游客出售了 “兵马俑+华清宫+长恨歌158元1人的跟团1日游”产品,并在行程中推荐自费项目,从中获利。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对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396.6元,责令停业整顿3天,并处30000元罚款;对该公司负责人处2000元罚款;没收导游违法所得246.4元,暂扣导游证30天,并处2000元罚款。

案例警示:

  参考陕西省旅行社行业协会《关于西安诚信旅游行业指导价的公告》陕西省旅行社协会散客分会行业旺季诚信指导价(2023.03.01-2023.11.30) 东线一日游(兵马俑+华清池)行业内部指导价为238元,该公司以158元的价格组织旅游者前往兵马俑、华清池一日游,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即构成了“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行为。该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为旅游者提供了交通、餐饮、导游、景区门票及游览服务,诱骗旅游者参观另行付费的项目,并获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

案例2:

关键词:非旅游目的地

  2023年2月至3月,西安某旅行社分2批组织人员前往非出境旅游目的地沙特阿拉伯旅游,收取钱款后,提供了签证办理、机票购买和联系地接业务等服务。

  依据 《旅行社条例》 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89.37万元;并处2.2倍罚款,即196.63万元;共计286万元。

案例警示: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立法本意和目的,不仅禁止旅行社经营非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活动,而且,宣传销售、签约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案例3:

关键词:旅行社 未签合同

  2023年4月,西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西安市某旅游有限公司在接待旅游者参加“北京+天津大巴五日游”的过程中,只是口头告知产品内容和行程安排,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以上行为违反了 《旅行社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 《旅行社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00元罚款。

案例警示:

  旅行社在行程前要与旅游者签订规范旅游合同,以保证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广大游客在报名参团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合法有效的旅游合同,且付款后索要发票或收据,保留消费凭证,以便于事后维权。

案例4:

关键词:旅行社 未经许可

  2023年4月,西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线索核查中发现,西安市某文化发展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4月8日,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内发布招徕信息,准备组织不特定人群前往境外开展研学活动,该产品包含机票、住宿、景点门票、餐食、旅游意外保险、导游服务等费用。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分别对西安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处10000元罚款,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2000元罚款。

案例警示:

  旅行社业务在我国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许可的主体只要实施“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中的任意一个或者多个行为,即可构成“未经许可”的违法行为。“未经许可”以自身名义开展招徕活动,虽未直接造成旅游者权益损害,但是已构成对行政管理权的侵犯,即可构成 “无证经营” 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

案例5:

关键词:导游 私自承揽

  2023年2月,西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检查中发现,某导游在未经旅行社委派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私自承揽了陕西历史博物馆的讲解服务,并于2月8日到达陕西历史博物馆准备为游客提供讲解服务,后因个人原因将游客转给另一名导游完成讲解服务。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分别对2名导游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导游证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导游人员务必加强自律,依法依规开展执业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自身服务质量,自觉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文/记者 职茵 实习生 梁俊凯)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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