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户外大型活动暂停举办

2023-01-06 06:20:24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西安市于2023 年 1 月 5 日 13 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信息,将橙色预警升级至红色预警...

  1月5日,记者获悉,5日至6日,西安市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进一步累积,预计空气质量为重度至严重污染。

  为保护公众健康,进一步有效应对重度污染天气,降低大气 污染强度,西安市于2023 年 1 月 5 日 13 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信息,将橙色预警升级至红色预警。自 1 月 5 日 15 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健康防护措施: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 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 动。

  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应采取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公安部门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督导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调整全市医疗救 治力量,满足市民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就医需求。

  建议性减排措施:企事业单位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 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建议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交通、城投、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进一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 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强制性减排措施:两类企业停止生产

  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 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抢修抢险车辆、涉保障类工程运输 车辆除外);督导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 7:00— 21:00 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 外);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查处超标排放车辆。

  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施工项目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土石方 等涉气作业,停止使用国II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 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

  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除特殊需要外的 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 实施错峰生产。

  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 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 停止生产(涉及保障类施工项目及抢修抢险除外)。

  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II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 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西安市2022 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 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记者 高乐)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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