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022-06-29 00:44:26  来源:陕西日报  


[摘要]《通知》指出,对于在城市、县城周边的示范镇可通过以城带镇的方式,把污水纳入城市或县城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地域相邻的示范镇,可共建共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6月13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近日,该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对于在城市、县城周边的示范镇可通过以城带镇的方式,把污水纳入城市或县城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地域相邻的示范镇,可共建共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鼓励采用“1+N”模式,建设一个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站),通过管网延伸,同步收集处理周边村的生活污水。

  《通知》强调,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科学建设,规范运行。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应按近期规划人口进行设计,并充分考虑节假日期间返乡人员数量等因素,综合考虑远期规划人口及未来将周边村纳入处理范围等因素,预留远期规划用地。要科学确定处理模式。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处理工艺应根据排放去向、处理规模、基础条件等选择技术成熟、稳定达标、运维简便、运行安全的组合工艺路线,优先选取低成本、低耗能、易维护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不搞高大上的复杂工艺。要同步实施管网配套。污水处理厂(站)、污水收集管网、农户改厕改浴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按照“十个必接”的原则,加快推进示范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管网覆盖率,做到污水应收尽收。要加强运行管理维护。示范镇新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同时,要同步研究运行管理模式,污水处理厂(站)进、出水应设置在线监测系统,掌握进出水水质变化情况,推行专业化运行维护。(记者 田若楠)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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