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各地病例序号与全省通报序号不同)
宝鸡新增确诊病例
活动轨迹
3月21日,宝鸡市新增7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自3月8日以来,本轮疫情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31例,其中出院16例,在院215例。根据宝鸡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流调组初步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未公布时间段尚未发现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确诊病例225号,女,37岁,3月10日隔离,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2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10日
00:00-21:00 金台区长青路长青佳苑
12:00-12:05 金台区南门口社区核酸采样点
确诊病例226号,女,73岁,3月10日隔离,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2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8日-3月10日
金台区石油小区34号楼
3月8日
15:11-15:40 宝鸡市文化艺术中心核酸采样点
16:00-17:00 大润发超市(金台区金台大道28号)
17:15-18:00 金台区跃进路菜市场
3月9日
9:00-9:40 石油东街早市
15:00-15:30 宝鸡市文化艺术中心核酸采样点
确诊病例227号,女,4岁,3月11日隔离,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2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10日
8:00-16:40 凤翔区柳林镇索落树村11组
17:00-18:00 凤翔区中医医院门诊核酸采样点
23:30后 金台区群众路14号楼3单元
确诊病例228号,女,52岁,3月20日隔离,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2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17日-3月19日
金台区金陵湾小区9号楼
确诊病例229号,女,10岁,3月12日隔离,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2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9日-3月11日
陇县城关镇莲池巷水利家属院
陇县城关镇西大街小学
3月10日
8:30-9:20 陇县妇保院核酸采样点
20:00-20:38 陇县明珠服装城
20:40-20:42 陇县名策男装店
20:45-21:04 陇县好又多超市
确诊病例230号,女,67岁,3月17日隔离,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2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11日-3月16日
高新区钛谷路高新锦园小区
3月11日
16:00-16:10 高新区钛谷路高新锦园小区核酸采样点
3月13日
13:30-13:45 高新区钛谷路高新锦园小区核酸采样点
3月15日
8:20-8:30 高新区钛谷路高新锦园小区核酸采样点
3月17日
8:10-8:25 高新区钛谷路高新锦园小区核酸采样点
确诊病例231号,男,68岁,3月17日隔离,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月21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3月11日-3月16日
高新区钛谷路高新锦园小区
3月11日
16:01-16:12 高新区钛谷路高新锦园小区核酸采样点
3月13日
13:38-13:50 高新区钛谷路高新锦园小区核酸采样点
3月15日
8:23-8:36 高新区钛谷路高新锦园小区核酸采样点
3月17日
8:14-8:30 高新区钛谷路高新锦园小区核酸采样点
宝鸡金台区纪委监委关于
对3起疫情防控工作中
履职不力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金台区查处的3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中山西路街道办事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问题。3月13日以来,中山西路街道胜利村连续两日出现确诊病例并蔓延;3月15日,胜利村被确定为中风险区,次日升级为高风险区。经查,中山西路街道办事处因排查摸底不实不细、对重点部位和高风险人员管控不到位、转运隔离不及时,致使感染扩散并蔓延,导致全区防疫工作陷入被动局面,给全区乃至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区委对中山西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予以通报批评;责成街道党工委书记、西府天地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管委会主任刘波在全区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上作出检讨,并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乐家酒店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专班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问题。在疫情防控期间,乐家酒店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专班管理不力、工作粗疏,未认真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定,导致产生交叉感染的风险。区委决定对乐家酒店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专班负责人高峰同志予以停职,由区纪委监委进行核查。
3.华美达酒店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专班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问题。在疫情防控期间,华美达酒店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专班管理措施不力,对隔离人员行为管控工作安排部署不周密,未明确具体对被隔离人员行为管控的负责人,导致产生疫情扩散风险隐患。区委决定对华美达酒店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专班负责人吕吕建生同志予以停职,由区纪委监委进行核查。
上述三起问题,反映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思想松懈、责任缺失、落实不力、作风不实等现象。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三起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务必保持高度清醒,丝毫不能掉以轻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疫情就在身边”的危机感、紧迫感,始终绷紧思想之弦,保持高度警惕,深入贯彻“四早”要求,夯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动态清零”部署要求,慎终如始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坚决斩断疫情传播链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关于进一步夯实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的通知》有关要求,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担当负责、靠前指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体一线工作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要争分夺秒往前赶,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把各项措施落扎实、落具体、落到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对关键时刻“掉链子”、大考时期“拖后腿”的人和事,对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失控的立即依纪依规查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宝鸡新闻网、陕视新闻)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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