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荣)9月23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保障国庆节假期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省公安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自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
10月1日0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就近驶离高速公路。为高速公路服务区、航空机场等重要民生项目供油、供气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到目的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通行时间仅限于国庆节假期夜间10时至次日6时。
编辑: 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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