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1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进地铁

2021-09-19 06:32:36  来源:新华网  


[摘要]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开展“学法用法护小家 防非处非靠大家”地铁宣传活动,防范非法集资主题专列穿城而来。...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大《条例》普法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9月17日,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学法用法护小家 防非处非靠大家”地铁宣传活动,防范非法集资主题专列穿城而来,通过车厢作为宣传载体,向社会公众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相关政策。

  本次主题宣传在西安地铁2号线、4号同步开展,2号线贯穿西安南北中轴的政治、经济、文化、旅游黄金线路,4号线“网红地铁”“旅游专线”穿越大明宫遗址、大雁塔两大世界级文化遗产及5A级景区大唐芙蓉园,两条线路客流量大、受众面广。

  通过专列包车的形式,在列车车厢内覆盖“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等简单易懂、贴合大众的警示标语,设置防范非法集资主题科普面板,营造防范非法集资浸入式宣传场景,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送到社会公众身边,有效增强社会公众法制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拓展阅读: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集资的四种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风险防范提示早知道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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