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全面推行林长制——到2035年基本建成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

2021-08-24 18:13:32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 8月23日下午,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榆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榆林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市林业和草原局介绍榆林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林长制方案》)内容及工作进展情况。...

  8月23日下午,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榆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榆林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市林业和草原局介绍榆林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林长制方案》)内容及工作进展情况。

  “林长制”是指将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职责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片包保、分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全面推行林长制,主要目的是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目标责任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王立荣在介绍《林长制方案》时表示,《林长制方案》主要包括5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三个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体系。第二阶段,到2025年底,也就是“十四五”末,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6.5%;林木蓄积量达到800万立方米;7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沙区植被覆盖度达到65%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湿地面积保有量不低于69万亩。第三阶段,到2035年,基本建成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

  第二部分是“组织体系”,明确了四级林长制体系和市级林长责任区。设立市总林长、副总林长。市总林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副总林长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林草工作副市长担任,负责协助市总林长工作。全市确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县市区、镇(乡)、村(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县市区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镇(乡)、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六项具体任务。一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二是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三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四是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五是加强林草资源科学管理;六是加强基层能力建设。

  第四部分“工作机制”,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六项配套机制。即协作机制、会议制度、综合推进机制、工作督查机制、信息报告机制、成效考核机制。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六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四是强化科技支撑;五是严格考核问责;六是做好舆论引导。

  据了解,榆林地处毛乌素沙地与黄土高原过渡地带,是全国土地荒漠化和沙化危害严重地区、国家防沙治沙综合试验示范区,是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林草工程建设重点地区和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地区。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榆林人民坚持“南治土、北治沙、全域治水”,生态建设取得了骄人的成绩,1.8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初步治理,年入黄泥沙量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5.13亿吨减少到2.9亿吨,全市860万亩流沙全部得到固定、半固定,林木覆盖率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构建林草发展新格局和资源管护新机制,为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提供制度保障,更好地巩固70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榆林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记者 许鹏)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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