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21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2021-07-17 00:35:30  来源:西部网  


[摘要]7月15日西安市人社局发布西安市2021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明确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下线为3.5%,适用于西安市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按照陕西省人社厅通知要求,7月15日西安市人社局发布西安市2021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明确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下线为3.5%,适用于西安市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工资指导线是说工资要按这个发吗?

  不能这样绝对地说,它只是官方给出的建议……

  工资指导线是个啥?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消费等情况,对年度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收入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为企业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

  标准怎么定?

  各类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工成本状况,兼顾效率与公平,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经济效益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企业订立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报送西安市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

  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支付能力不足、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标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可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要依法与职工集体协商确定,且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国有企业应按照国家和我省、我市关于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工资指导线,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工资总额预算范围内,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进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当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工作要求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部门,市级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和我省、我市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和《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与正常增长机制,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最后,再强调一点,企业工资指导线,只是一种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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