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展演类项目规程的通知》,内容包含展演项目类别、运动员资格审查、参加办法、录取名次与奖励等具体内容,涉及广播体操、广场舞、健身气功、太极拳4个群众赛事活动展演类项目。
4个群众赛事活动展演类项目的选拔赛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自行组织。进入决赛的队伍通过网络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展演视频上传至指定平台。各项目各组别分别录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由十四运会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所有参加决赛的运动员可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电子展演证书。
广大群众可通过十四运会群众赛事活动展演类项目官方网站,对展演内容进行投票、评论。根据网上投票情况,各项目还设有“人气奖”。(记者 李羽佳)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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