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闻网讯(实习记者 马少培)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设立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8.6亿元,比上年增加3.7亿元,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之间的有效衔接。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指省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日前,陕西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民宗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管理作出详细规定,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资金用途上,首要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先支持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资金分配上,明确衔接资金安排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在资金分配时统筹兼顾脱贫县和非贫困县实际,推动全省各县区均衡发展;资金使用上,坚持下放权限和强化管理相结合,将衔接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区,赋予县区根据衔接资金使用范围,自主确定安排项目;资金监管上,执行负面清单管理,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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