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妇联、省公安厅、省高院联合举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培训班

2020-12-02 11:15:42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陕西省妇联、省公安厅、省高院联合举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培训班...

  各界新闻网讯(海云 张奕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多部门合作,12月2日—4日,省妇联、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反家庭暴力工作学习培训班。省妇联副主席杨乐、省公安厅治安局政委汪西兵,省高院民一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赵学玲出席开班仪式。

  杨乐在开班仪式上介绍了我省《实施办法》的出台过程,她表示,反对家庭暴力是政府、全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我省《实施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陕西省反家庭暴力工作迈出了历史性一步。她希望参训学员通过学习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实施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主要精神、基本原则,注重运用发现报告、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三项主要措施,强化责任担当,自觉肩负起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职责使命。

  培训班邀请了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刘伯红教授、湖南警察学院家庭暴力防治研究所所长欧阳艳文、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郝佳等省内外学者专家,围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社会性别主流化、《实施办法》解读、公安干预家暴的有关问题、法院在涉家暴案件审理中的相关问题、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来自全省市级妇联、公安、法院系统以及维权志愿者代表等百余人加了培训。

编辑: 孙璐莹

相关热词: 陕西省妇联 省公安厅 培训班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