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闻网讯(实习记者 刘楠)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多发势头,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从9月份起,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主要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中大型车辆维修业、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产废重点企业为检查对象,结合“12369”、“110”收集的各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和投诉举报、信访案件、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案件以及危险废物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确定检查重点,同时,利用无人机对重点企业厂区、渭河沿岸倾倒危险废物、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摸排。检查人员对重点企业的危废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申报记录、运输车辆进出厂记录、危废暂存间的设施、警示标志和容器等全面检查,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在做好新《固废法》宣贯及固体废物管理帮扶工作的同时,还严厉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情况的环境违法行为,真正从源头上防范危险废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宝鸡辖区内环境安全。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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