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婧
近日,家住西安市建南社区的巩先生向记者倾吐了一件烦心事,“我住在单位的老旧小区,由于院落空间狭小,单位在建设初期并未考虑停车位。”近年来,随着小区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几乎家家户户购买了私家车。“小区里汽车没处停,马路上又怕不安全。”
令巩先生没想到的是,7月30日,省政协召开“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月度协商座谈会,面对老旧小区缺少车位、改造受限等停车难题,受邀委员、专家和改造工程施工方代表、居民代表面对面解决老旧改造“痛”点。
“停车基本靠‘抢’,每天下班回家找位置停车特别煎熬,‘抢车位’成了‘必修课’。”
“缺少停车标识线,地锁遍地开花,公共空间成了‘占地为主’的私人地盘。”
“停车泊位普遍设计不足,在主次干道上乱停放,甚至挤占消防通道,不仅影响居民出行,还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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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完善老旧小区停车设施。“以西安为例,在2000年时机动车保有量为26万辆,截至2020年4月,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60万辆,是2000年时的13.7倍。”省政协委员、陕西隆翔停车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冯小隆通过调研得出结论,“可见,对2000年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而言,完善停车设施是极其迫切的民生需求。”
面对这道城市管理亟需破解的“必答题”,省政协常委、西安欧亚学院院长胡建波认为,老旧小区改造不仅要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更应服务于城市有机更新的历史周期和城市生命周期。“改造应着眼街区生活功能完善上,解决停车难能让改造更多体现出公共性。”但在现实中,省民盟代表陈昌宏发现,一些老旧小区改造由于“仓促上马,追赶进度”,对停车等公共设施配套治理甚至还并未涉及。
“关注民生民意,发挥群众力量。”省工商联呼吁,将群众最迫切、最急需的要求列为优先项目,以完善小区功能为重点,在停车困难等问题上多下功夫、多想办法,集中有限财力,逐个推进,真正做到改造一个提升一个。
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根据陕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需在停车泊位内停放。有法可依、但法亦容“情”。停车供需矛盾日益加剧的背后,既有城市规划历史遗留问题,也存在停车管理机制体制不健全等其他因素。
“老旧小区由于年代久远,停车位的布置均与现行规范差距较大,无法按照现行规范设计。”作为施工方,省政协委员、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刘小强坦言。
除去设计规范偏差,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石会娟认为,对于老旧小区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我省尚缺乏相关技术标准。
省政协常委、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毛亚社还提醒道:“老旧小区停车场等改造项目涉及土地、公摊及容积率等问题,管理机制和权属问题亟待解决,后期管理过程中容易引发纠纷,对信贷资产质量形成一定风险。”
停车用地紧、政策落地难、资金渠道窄……围绕阻碍“停车易”的重点问题,委员、专家纷纷建言。
民进陕西省委会建议,合理选择场地配置机动车泊位,酌情增设或改建立体机械停车位,划定临时停车位;建设步行系统,完善人行安全设施。
针对老旧小区停车空间匮乏的问题,省政协委员、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涛建议,坚持“宜改则改,宜拆则拆,宜建则建”的原则,“在市域内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腾挪出可利用的土地空间,完善停车等功能设施。”
如何利用好老旧小区有限的空间资源?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结构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辛力建议,要充分利用地下和地上空间,“建设高效智能化、维护低成本化的小型立体停车库。”并建议将车辆出入口放在地下,车辆放置区设在二层以上,充分利用地面到车辆放置区之间的区域设置绿化、休闲区等,做到停车库与小区环境的融合。“利用智能化管理进行停车位共享。”省政协常委、西安建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刘勇还期待,能让在不同区域工作、生活的市民根据自己的停车时段相互匹配,共享停车位。
建设资金是老旧小区改造成功的关键所在,为解决老旧小区改造所需资金等问题,省工商联建议,利用老旧小区处于城市的黄金地段,将增设停车泊位后的停车收入作为吸引企业投资的“蛋糕”。“应增设专项补贴,注重市场化运作”。冯小隆建议,按照“谁出资、谁受益”原则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的投资收益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努力将老旧小区打造成‘环境整洁、配套完善、管理有序’的美丽新家园。”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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