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咸阳市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媒体通报会召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鲲出席通报会,会议由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李永主持。
2019年,咸阳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14天,自然降尘较上年有所下降,无酸雨危害;区域内渭河干流及支流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噪声与上年基本持平。
会上,刘鲲就咸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通报: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9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14天,优良率为58.6%。其中:优39天,占10.7%;良175天,占47.9%;轻度污染81天,占22.2%;中度污染13天,占3.6%;重度32天,占8.8%;严重8天,占2.2%。
全市13个县市区和高新区、文体功能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252天,同比增加20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23天,同比增加13天;PM10平均浓度为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8%;PM2.5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2%;臭氧(O3)第90百分位数平均浓度为1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3%。市区降尘均值为6.91吨/公里·月,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5.58%,低于国家标准(9吨/平方公里·月)。2019年度市区降水监测点位为一个,为市环境监测站。共获取降水样本35个,无酸雨样本。与上年比较无明显变化。
城市水环境质量
2019年,咸阳市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5个,15个水源均达标,水源达标率100%。全市8条河流19个国、省、市控河流断面中(冶峪河枣园村断面不参与评价),Ⅰ―Ⅲ类水质断面14个占比为77.8%,Ⅳ―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比为16.7%,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比为5.5%。与2018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1.2%,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1.2%。
城市声环境质量
市区居民文教区、居住商业混合区、工业区和交通区4个功能区共设8个监测点位,每季度监测1次,昼间、夜间分别监测32点次,检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019年市区228个点位网格昼间噪声范围为49.7-68.0dB,市区区域声环境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8.1dB,比去年下降0.5dB。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为三级“一般”。市区55个路段道路昼间噪声范围为62.7-70.8dB,市区道路交通平均等效声级66.5dB,比去年下降1.1dB。按照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为一级“好”。(记者 韩永国 6月8日下午,咸阳市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媒体通报会召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鲲出席通报会,会议由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李永主持。)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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