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伏贴”别乱贴!陕西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该服务

2020-05-11 15:37:41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摘要]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消息,日前,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出《关于规范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将进一步规范“三伏贴”技术应用管理,提高临床疗效,保障医疗安全。...

  人民网西安5月11日电 (左瑞)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消息,日前,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出《关于规范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将进一步规范“三伏贴”技术应用管理,提高临床疗效,保障医疗安全。通知特别指出,严禁为追求经济效益不合理扩大应用范围及应用人群;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

  据介绍,“三伏贴”主要适用于反复发作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也可用于以反复发作、冬季加重为临床特点,中医辨证为寒证的其他疾病。通知要求,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机构应为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并已开展相应的中医药或民族医药服务工作。

  通知强调,“三伏贴”处方用药及穴位选择应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拟定,明确其禁忌症及相关注意事项,并经本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审议后向核准其执业注册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无伦理委员会的,应由核准其执业注册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审议并同意后备案。其次,对患者实施“三伏贴”操作的人员,应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接受过穴位贴敷技术专业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

  通知要求,本年度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应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管理备案表》(一式两份)上报至核准其执业注册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后要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在每年入伏前一周上报备案。如备案内容有调整或增加的,应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同时,要求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不良反应的监测,制定不良反应处理措施,确保“三伏贴”技术应用安全。

  两部门表示,对未按要求备案、操作人员不符合要求等不规范行为的医疗机构,应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改正,整改不到位的,禁止其开展“三伏贴”服务。非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涉嫌违法虚假宣传的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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