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 疫情未解除前不得举办开学典礼

2020-04-01 23:34:29  来源:新华网  


[摘要]《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已出台,旨在科学精准指导各地各类学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3月31日记者获悉,《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已出台,旨在科学精准指导各地各类学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每日健康打卡”监测师生健康

  《指南》要求各学校制定和完善学校防控工作制度,包括: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晨检、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报告制度等。

  各学校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确定学校信息报告人,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各学校要在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领导下,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加强外籍和港澳台师生管理。有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师生的学校,要将其纳入学校统一疫情防控机制,并加强与外事、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通报信息。

  建立教职工和学生健康监测机制。通过“每日健康打卡”,记录所有返校教职工和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

  不得擅自线下开班授课

  《指南》要求各校严格做到“七个不得”和“四个到位”。延迟开学期间任何学校不得自行开学,不得组织学生集中返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开放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不得举办聚集活动和考试,学生不得私自提前返校,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服务。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认真制定开学预案,精心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做到开学时准备充分工作到位,教职工及学生健康监测到位,防控物资准备到位,疑似病例隔离条件措施到位。

  疫情防控期间,未经审批部门同意,不得擅自线下开班授课。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相关防控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校外培训机构,并做好监督工作。

  疫情未解除之前,学校不得举办开学典礼、活动比赛等聚集性、大型集体活动;集中上课应佩戴口罩;倡导和鼓励教职员工、学生适量开展体育锻炼和户外运动,增强体质。(张 潇)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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