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荣)3月24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陕西省第一批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项目目录(试行)》已正式印发。该目录明确规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通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水利等14大类39小类项目建设环评豁免,原则上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市(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列入目录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遵守国家及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避免或减轻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
编辑: 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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