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管局7条措施支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

2020-03-15 22:32:49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落实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措施的通知》,推出7条服务措施,全力支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

  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落实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措施的通知》,推出7条服务措施,全力支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有序健康发展。

  建立台账,准确掌握药械企业底数。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推动药械企业复工复产,努力把疫情防控造成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要立即对辖区内药械企业进行认真摸底,对未停业企业、已复工复产企业、近期计划复工复产企业、暂不具备复工复产企业分类建立台账,及时、准确掌握药械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主动协调,积极解决药械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协调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督促药械企业主动作为,把疫情防控机制落实到位、员工返岗甄别到位、防疫防护措施安排到位,创造条件尽快全面复工复产;不得对药械企业复工复产设置额外条件,延缓开工时间。

  加强监管,确保药械质量。加强辖区内药械企业的监管力度,采取巡查、抽查等有效监管手段,从严查处影响药械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购进、非法经营、非法销售药械的犯罪行为。

  提高认识,强化主体责任。督促药械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疫情防控和应急预案;要严格做好返岗人员管理,落实好健康监测、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要设立临时隔离场所,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实行分区作业、倒班制和分散就餐,减少员工聚集,做好员工个人防护,指派专人负责进出人员登记管理,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多措并举,加强自我防控。督促药械企业落实内部防控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员工、顾客健康监测工作。在醒目场所位置设置警示标语,限制进店人数,提示进店顾客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对体温异常、购买治疗退热止咳类药品的,要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身份证、联系电话、购买药物名称、数量、与疫区人员接触史、外出史等信息。药店从业人员应着工作服、佩戴口罩和手套上岗,加强店内通风换气、日常消毒等,避免交叉感染。

  开辟绿色通道, 简化审批程序。对涉及防疫用品及重点物资保障的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及涉及疫情防控相关检测能力的资质认定许可事项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要指定专人业务指导及时办理,实现快审、快批、快办,并根据企业需要提供上门服务;对企业注册登记、进口药品备案、执业药师注册、医疗器械一类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实行“网上办、零见面”;对法定受理后需要现场审查(核查、评审)的审批事项,涉及防疫用品及重点物资保障的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疫情期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办理,先发证,待疫情结束后再组织现场核查;对原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证后核查或检查事项,由审批部门与申请人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约定核查时间。

  加强电话咨询,实行预约服务。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在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安排专人值守,通过电话解答各类办事咨询,预约办理有关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往来聚集。对确有必要到各级政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的,实行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及咨询,于次日根据预约时间及提示进行现场办理,同时自觉遵守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黄晓巍  轩辕杨子)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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