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3月7日电(记者陈晨)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陕西全省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50件,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72件,判处2243人。
陕西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介绍,2019年,陕西全省法院在案件办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方面持续发力,一审审结涉黑案件28件,判处583人,一审审结涉恶案件244件,判处1660人。判处财产刑185案1054人,累计判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追缴赃款赃物等3.17亿元。
据了解,2019年陕西法院审结了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其中,审结陕西首例适用死刑的涉黑案和涉恶案,在榆林郭锐卓等51人涉黑案中对2名被告人判处死刑,在延安吕鹏飞等12人涉恶案中对首犯判处死刑,审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陕西省被告人数最多的汉中余彦新等121人涉黑案,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019年,陕西持续深挖根治,坚决“打伞打财”,各级法院对受理的涉黑恶“保护伞”的被告人均判处实刑,同时共对116.8万件各类案件进行摸排,排查出涉黑恶线索1752条2192人,涉“伞”线索140条121人,并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编辑: 陈戍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