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 西安中院网上办案 化解纠纷

2020-02-11 17:12:13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近日,张某打来电话,称小张的学校马上要进行网上报名,可抚养权尚未确定导致无法报名...

  各界新闻网讯(记者 王万斌)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利用电话、微信等电子方式调解了一起抚养关系纠纷案件,疫情当前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该案系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件。石某与张某离婚后,婚生女小张一直由其父张某抚养。2018年9月张某因家里装修,石某与张某协商让小张至泾阳县石某处生活,张某表示同意。一年后石某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要求变更小张的抚养权给自己。

  一审时张某经法院传唤未到庭,一审法院依法认定了本案事实,并征询了小张的意见,小张表示愿意随其母石某生活。一审法院遂依法判决变更小张的抚养权给石某,张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中,张某表示一审判决后小张已经回到自己处共同生活,并愿意继续随自己生活。二审承办法官就此问题单独与已满10岁的小张进行沟通,小张表示其很为难,但更想与父亲张某共同生活。因张某与石某就小张的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下,中院少年法庭决定春节假期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突然爆发的疫情,调解只能延期。

  近日,张某打来电话,称小张的学校马上要进行网上报名,可抚养权尚未确定导致无法报名,其心急如焚。承办法官刘溪立刻与合议庭成员商议,制定了电话调解、微信确认、邮寄送达的方案。随后刘溪法官多次电话与石某、张某沟通,引导二人从孩子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减少对孩子的负面影响,最终促成二人达成抚养权归张某、保证石某探望权的调解协议。

  之后,刘溪法官加上了二人的微信,通过二人手持身份证拍照的方式确定当事人的身份,将调解笔录电子版发送让当事人确认,并明确回复“同意调解协议内容”,以此为依据制作民事调解书,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邮寄送达,并要求二人随后补签纸质版调解笔录和送达回证,以完善审判程序。至此,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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