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通报12起教育和卫生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

2020-01-18 01:45:33  来源:西安新闻网  


[摘要]日前,汉中市纪委针对群众举报反映教育和卫生医疗系统可能影响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方面比较集中的问题,开展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将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日前,汉中市纪委针对群众举报反映教育和卫生医疗系统可能影响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方面比较集中的问题,开展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将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宁强县禅家岩镇中心小学原校长陈正宝挪用公款问题

  2015年9月至2018年7月期间,陈正宝在担任宁强县禅家岩镇中心小学校长期间,先后21次挪用公款555413.64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赌博及生活开支。2019年11月,宁强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陈正宝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宁强县纪委监委给予陈正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案款555413.64元由陈正宝全部退还至宁强县禅家岩镇中心小学。

  勉县武侯中学(原勉县一中)违规发放奖励、绩效工资问题

  2014年至2015年底,勉县武侯中学(原勉县一中)按照自行修订完善的《勉县一中奖励绩效工资奖发放实施细则》,在财政全额发放绩效工资之外,共计发放各种奖励、绩效工资7612243.0元。2016年7月8日,汉中市审计局对勉县武侯中学超总量发放奖励、绩效工资的行为处以定额处罚3万元。2018年12月,勉县武侯中学校长何柏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总支部书记刘析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校长张晓冬在分管学校总务、后勤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受到警告处分。

  此外,教育系统通报的还有:西乡县私渡镇廷水小学营养餐监管失职问题;南郑区阳春镇初级中学副校长刘振林违规操办“满月宴”问题;镇巴职业中学教师刘明斌违规为企业牟利问题;城固县集灵小学教师王宇洁违规有偿代课问题。

  留坝县火烧店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左志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克扣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问题

  2013年,左志雄在单位财务报销个人学费5680元,2013年至2015年,违规报销公务接待餐费23998元、个人电话费9899.6元;2014年至2016年,克扣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0639.2元。2018年3月,左志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佛坪县陈家坝镇卫生院院长许大勇违规发放补贴奖金、公款宴请、收受回扣问题。

  2015年5月、2016年9月,许大勇先后两次给陈家坝镇中心卫生院8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春节值班补助和绩效12458元;2016年9月、11月,许大勇以每月200元的标准给自己发放院长补助,共计领取1800元;

  2016年6月,以购买教育健康宣传资料的名义在单位财务报销公款宴请费用3285.7元;2015年4月至2017年1月,先后四次收受医药公司业务经理回扣20500元。2017年4月,许大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此外,西乡县白勉峡镇卫生院原院长李玉才截留村级公共卫生、药品三统一补助等经费问题;勉县漆树坝镇卫生院院长宋清健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问题;洋县桑溪镇卫生院院长邵宏文违规报销招待费用问题;宁强县天津医院违规收费等问题也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大多数发生在十八大之后,十九大之后仍有个别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发生,暴露出全市教育和卫生医疗系统部分党员和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收受红包礼金、乱收费等易发多发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仍抱有侥幸心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检视自身存在问题,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查办问题线索,坚持突出“关键少数”,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胡 毅)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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