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拦身高超限儿童免费进站 西安一六旬志愿者被家长打断鼻骨

2019-12-28 08:28:13  来源:华商网  


[摘要]在地铁站当志愿者,阻拦身高1.3米以上超过免票规定的儿童未刷卡进站时,与其家长发生争执,导致鼻骨骨折、眼睛受伤,虽然公安部门已处理了案件,但赔偿事宜仍未解决。...

  在地铁站当志愿者,阻拦身高1.3米以上超过免票规定的儿童未刷卡进站时,与其家长发生争执,导致鼻骨骨折、眼睛受伤,虽然公安部门已处理了案件,但赔偿事宜仍未解决。

  志愿者:希望地铁站能提供帮助解决赔偿事宜

  高女士今年61岁,2017年12月开始在地铁站当志愿者,每周会去一两次。今年6月30日,高女士像往常一样在通化门地铁站进站口引导乘客、提供帮助。当天下午3时30分许,有两位女乘客带孩子准备免费进站,看到两个小孩身高高于1.3米,高女士进行了阻拦。

  昨日,记者看到监控视频中显示,6月30日下午3时37分,一位女乘客刷卡后,让孩子站在其前面,两人一起进了闸门,高女士在闸门后拉了这位乘客。另一位乘客也让孩子过闸门时,高女士用胳膊进行了阻挡,乘客看到高女士与孩子有肢体接触后,立即冲上去开始推搡高女士,1分钟后,地铁站保安人员进行劝阻。

  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通化门站派出所了解到,警方在前期协调时,双方未达成一致,之后按法律流程进行了处理,案件已办结移交分局。

  7月11日,西安市北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高女士为额部挫伤,右眼钝挫伤、结膜裂伤,鼻骨骨折,左前臂人咬伤等。

  高女士说,她被打后,医药费花了3万多,警方对打人者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但赔偿问题需走司法程序,地铁方面则没有任何表示,她想起诉,但因成本太高,每月退休工资只有2800元,无力承担,希望地铁方面能帮忙打官司。

  律师:地铁公司应为高女士提供必要协助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通化门地铁站工作人员冯女士,她说,警方当时已介入调查。前期协调时,高女士曾提出要求赔偿10万元,对方未同意。“高女士是社会志愿者,不是地铁站的员工,之前也没出现过这种情况,后续的赔偿事宜高女士应该直接找打人者协商。”

  12月27日下午,高女士联系记者称,27日下午,通化门地铁站工作人员联系她说,愿提供相关帮助,帮她解决后续问题。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说,志愿者作为公益服务者,与发起志愿活动的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发起志愿活动单位的员工,但发起志愿活动的单位仍应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地铁公司应为高女士提供必要的协助。由于高女士是在志愿服务期间遭遇第三人侵权,由此造成的损害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时,可以由地铁公司予以适当补偿。 记者 田睿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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