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西安全市开始2020年企业职工集中退休预报

2019-12-27 10:57:01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摘要]市人社局印发通知,从2019年12月27日起,对全市20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中有视同缴费年限或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企业职工进行集中退休预报。预报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荣)市人社局印发通知,从2019年12月27日起,对全市20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中有视同缴费年限或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企业职工进行集中退休预报。预报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

  除当年退休人数超过50人的企业可安排每周三上门服务外,其他企业均在西安市建工路28A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十五楼第一会议室集中预报。

  办理预报需携带企业介绍信;《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预报)表》或《西安市企业女职工退休审批表》1份;《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预报审核明细表》2份;退休职工本人档案及劳动合同;具有省级及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高级专家应提供相关证书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应提供高级职称评审、审批的相关证书及资料(原件)。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单位公章)。退休人员个人申请书(提前退休人员提供)。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书(因病提前退休提供)。转岗或内退相关资料(按照136号文件办理退休的女职工提供)等。

  为方便企业经办人办理,市人社部门开发了专门的小程序。企业经办人员可通过“退休预报”小程序进行预约。按照预约时间,携带职工个人档案及相关资料,到上述地址进行申报。

  接到企业提交的资料后,西安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将对企业申报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审核后,办理录入信息及退休审批。

  市人社局提醒,退休预报坚持以企业职工档案记载为依据,档案记载信息空白、涂改、添加等无法判定特殊工种种类的,须提供相关能够说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佐证材料,才可认定其特殊工种经历。任何弄虚作假、伪造佐证材料、抽取不利于当事人的档案材料的,西安市人社部门在调查提取证据后,取消其申请特殊工种退休的资格,并记入退休审批“黑名单”。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申报单位的法律责任。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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