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工医保慢性病补助开始申报

2019-12-20 09:21:02  来源:西安晚报  


[摘要]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西安市201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开始申报了。...

  原标题:西安职工医保 慢性病补助开始申报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西安市201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开始申报了。凡经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或复审认定后,纳入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的参保人员均有领取条件。

  市本级参保单位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3层社保服务大厅办理,区县级参保单位在参保所在区县医保服务大厅办理。领取金额起付线为700元,门诊慢性病补助计算公式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700元起付线)×70%,补助限额为一年内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审批病种的最高限额。

  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需在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16日内领取补助人员名单。在单位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的自助查询机打印本单位2019年度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名单,在门诊慢性病受理窗口拷取2019年度门诊慢性病补助人员信息,同时领取《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结算表》。申报资料递交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凡在补助范围的职工,需将个人2019年度门诊慢性病票据等相关资料及时交给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由经办人统一报送至单位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其中,2019年度门诊慢性病票据等相关资料,包括: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报销联(收据联或发票联)原件、处方和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定点零售药店票据报销联(发票联)原件和费用明细小票;《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结算表》。此表需单位经办人如实填写加盖单位公章,且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仅上报第一联,并附在每个人的资料之上;2019年门诊慢性病补助信息电子版和纸制表格一份(加盖公章)。(记者 王江黎)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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