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陆续接到互联网企业反映,收到发件人为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地址为jubao@12377.cn、china@cac.gov.cn所发布的“撤稿指令”邮件。
经核实,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通过篡改邮件传输协议,冒用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名义向互联网企业“下达指令”,谋取不当利益,属于违法行为。
在此,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郑重提醒,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从未通过以上渠道向发布向互联网企业发送所谓撤稿、删帖指令。互联网企业或个人如收到类似邮件,不要轻信,可联系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或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求证,并提供相关线索。我们将转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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