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针对18类问题征集线索

2019-10-12 08:52:11  来源:西安日报  


[摘要]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西安市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本报讯(记者杨耀青)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西安市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

  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记者了解到,《方案》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采购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督促各级、各行业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违纪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整治重点

  违法限制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等18类问题

  根据《方案》,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各区县、开发区、各行业部门现行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以及没有体现到制度文件中的实践做法;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1月20日期间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清理、排查、纠正在招投标法规政策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招投标实践操作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重点针对的问题包括: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其他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等18类问题。

  整治方式

  法规文件自查清理随机抽查等相结合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采取法规文件自查清理、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整治方式。专项整治将于12月10日之前结束,其中,10月10日至11月20日为过程推进阶段,11月20日至12月5日为总结提升阶段。

  《方案》提到,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要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同时,注重广泛听取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快建立健全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不同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又讯(记者杨耀青)即日起,市发改委征集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为方便广大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主动提供问题线索,市发改委公布了咨询和征集问题线索方式——咨询电话:029-86786292;征集问题线索邮箱:xafgwjyb@163.com。对于明确可查的线索,将转送有关部门重点核查。

编辑: 陈晶

相关热词: 工程项目 招投 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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