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级单位出差人员餐费、交通费交纳标准明确

2019-09-20 08:54:42  来源:西安日报  


[摘要]近日,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省级单位出差人员餐费、交通费交纳标准。...

  原标题:省级单位出差人员餐费 交通费交纳标准明确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省级单位出差人员餐费、交通费交纳标准。

  《通知》要求,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提供交通工具的,要按标准交纳伙食费、交通费,并索要票据及税务发票。

  《通知》明确,出差人员在接待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午餐、晚餐按照出差地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40%、40%支付。由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要按标准交纳交通费,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

  据悉,该《通知》的实施将有效解决此前在相关费用收交处理方面存在的不明晰、不规范等问题。

编辑: 陈晶

相关热词: 省级单位 出差人员 标准明确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