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原登荣)9月4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通知》要求,各类院校应在毕业生毕业前一学年下半学期内,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按规定报送当地市级人社部门。毕业生应向学校提供身有残疾、享受特困救助供养、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等材料。学校应向人社部门提供求职创业补贴初审表、公示文件、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应在毕业生毕业学年9月底前将补贴支付到学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学校应在收到拨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给毕业生本人,并及时将发放情况报人社部门备案。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应在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学校集中申报工作,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
编辑: 陈晶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