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瓶装水发给环卫工?爱心容不得注水和过期

2019-08-09 15:20:40  来源:华商网  


[摘要]发放300多件瓶装水慰问环卫工,本是一件好事,却因为也不知是“无心之失”还是“有意为之”的“过期”。...

  >>网友热e

  ■奶酥少女·:这解释的怕是连你们自己都不相信吧……

  ■犀利锅锅666:把高温补贴发下去就行,这些水某些领导留着自己喝吧。

  ■不私藏的面包匠:宁可你们不作为,不要以次充好!!

  ■带猎狗的兔子:支持举报,查处伪善的生产厂家。

  ■小小的天空向前走:在武汉的高温下,这些环卫工容易么?请对他们真诚一点!

  >>华商君曰

  发放300多件瓶装水慰问环卫工,本是一件好事,却因为也不知是“无心之失”还是“有意为之”的“过期”,让事情变得有些膈应。因为不管是哪种原委,都改变不了整件事的既成事实。

  若是“有意为之”,自不必再说什么,只能感叹身处社会底层的环卫工何时才能获得起码的尊重,不成为某些企业作秀的道具;若是“无心之失”,亦该承受“无心”的指摘,既是献爱心,麻烦请走心,对慰问物资的食品质量安全把好关是最起码的要求,因为爱心容不得注水和过期!

  “居然把过期的瓶装水发给环卫工?”武汉市民张先生反映,自己的母亲是一名环卫工,3日晚上,他发现环卫公司发放给母亲的防暑降温瓶装水过了保质期。对此,环卫公司称,水的质量没问题,“厂家的生产日期钢印出了问题”。

  张先生的母亲就职于武汉市某清洁有限公司,负责洪山区南湖某片区的卫生清扫工作。上周六晚上,他的母亲带着一整件共计12瓶瓶装水回了家,说是公司发给她的防暑降温物资。然而,他仔细一看,看出了问题。

  记者从张先生提供的图片上看到,瓶装水生产日期是2018年7月25日,保质期标注为12个月。生产商是“宾川县鸡足山明泉有限责任公司”。

  5日,记者致电该清洁有限公司。公司一名穆姓负责人介绍,8月初,公司一共向环卫工发放了300多件防暑降温瓶装水,这些瓶装水是一厂家赠送给环卫公司的慰问物资。发放瓶装水后,公司一名环卫班长发现瓶装水过期,并向环卫公司进行了反映。环卫公司咨询厂家得知,是生产日期的钢印出了问题,瓶装水质量没有问题,并称有瓶装水质量检测报告。

  该负责人称,由于质量检测报告太专业,他们也看不懂。厂家这批水是作为慰问品赠送的,他们出于善意,选择相信厂家。记者提出能否查看上述质量检测报告,该负责人称,相关照片已经找不到了。记者拨打瓶装水标签上多个电话联系厂家,均未接通。

  该负责人称,5日下午,公司已经将这批瓶装水召回并销毁,并向环卫工们表达了歉意,且将通过正式采购流程,重新为环卫工们采购一批盐汽水。

  记者就此采访洪山区城管局,该局相关负责人称,该清洁公司是一家市场化运作的环卫公司,负责洪山区部分道路的清扫作业,不属于洪山区城管局的下辖环卫队伍,洪山区城管局仅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据《武汉晚报》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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