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起陕西车险实行投保人实名缴费 支付方式多样

2019-08-05 08:57:25  来源:三秦都市报  


[摘要]  为进一步整治车险市场乱象,规范车险销售行为,严厉打击通过“垫付保费”方式争抢业务、规避“见费出单”管控、违背消费者真实投保意愿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保险法》《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计划自2019年8月9日起,陕西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始实施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工作。...

  为进一步整治车险市场乱象,规范车险销售行为,严厉打击通过“垫付保费”方式争抢业务、规避“见费出单”管控、违背消费者真实投保意愿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保险法》《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计划自2019年8月9日起,陕西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始实施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工作。

  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是指投保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购买车险时,保险公司将核对付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确保缴费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一致。严禁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各种形式垫付保费。简单说就是:谁的车,谁来买车险。

  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有哪些注意事项?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表示:一是在购买车险时,消费者须能够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投保信息,如:客户身份类、交易类、车辆类等信息;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自然人时,保险公司将会对消费者手机号码进行合理性和重复性校验;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自然人并且被保险车辆为家庭自用车时,消费者还会收到短信验证信息,通过短信验证后方可缴费。二是在缴费方式上,投保人为自然人时,可以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支付宝、现金支付等多种方式缴纳保费。其中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缴纳保费的,应使用本人实名账户缴费,确保付款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一致。确需使用现金缴纳保费的,投保人应前往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经营场所内支付现金,保险公司将对销售环节录音录像。投保人为非自然人时,在提供相关材料后可使用银行转账、银行票据或公务卡等方式支付保费,或由机构法定代表人的银行卡代缴保费。三是与以往相比需要注意的是,当车主为自然人并且车主与投保人不一致时,一个投保人最多只允许投保交强险、商业险各3辆车。

  最后需要提示消费者的是,实行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后,消费者购买车险的价格与保费支付方式无关,不会给投保人带来额外成本,短信认证、实名认证所产生的短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保险公司承担。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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