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防溺水压力大 灞河西岸15个警示牌下仍有人野泳垂钓

2019-07-14 09:20:14  来源: 三秦都市报  


[摘要]2017年8月,长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作为该辖区河流的行政主管部门,其职能主要是关注和保障该河流输水泄洪功能。...

  危险发生时简易泳具很难起到保护作用

  灞河边戏水不乏小孩的身影

  野泳者对水深危险的警示牌视若无睹

  雁鸣湖成为野泳的重灾区

  西安周边河流、水库、湖泊众多,每年夏季都是学生溺亡事件的高发期,去年夏天,西安一天就有5人溺亡。而据媒体统计,今年入夏以来,全国就发生了30多起学生溺亡事件。

  为了了解西安周边河流防溺水情况,连日来,三秦都市报记者对多个水域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岸边虽有不少提示,但事故频发地水域仍有不少学生和市民嬉戏玩耍,学生暑期安全仍任重道远。

  15个警示牌下

  仍有人野泳垂钓

  广运大桥桥南灞河西岸,曾发生多起溺亡事件。7月12日下午2点半,记者在此处看到,日头正晒,一些垂钓者却丝毫未被影响兴致,全神贯注地坐在岸边钓鱼。相关管理部门在不到500米的距离内,就设立了15个警示牌来提醒“水深危险,请勿垂钓”“请勿靠近,当心落水”。如今,这些警示牌尴尬地立在一边,成了这些人眼中的“摆设”。

  12岁男孩淼淼,也是这些垂钓者中的一员。河堤上,他瘦小的身影格外令人担忧。淼淼告诉记者,自己两周前就放了暑假,假期不用补课的时候,他就会拿着爸爸的鱼竿来灞河边钓鱼。“钓鱼是为了给家里养的猫吃,它爱吃这个。”淼淼说,自己通常下午一两点来,四五点回去,每次来回在路上坐公交车,就要花费一个小时。

  记者问及他的父母是否知晓其常来灞河边玩,淼淼说,“知道,我爸也经常来这边钓鱼。”记者追问安全问题,男孩则不以为然地回答,“我每次出门前我爸妈都强调呢,我又不下到水里去。”

  在此处,记者还见到了一位带着一双儿女来河里学游泳的父亲。两个孩子都不过十来岁,一见到水就撒着欢跑去水边嬉戏,父亲则站在岸上阴凉处给游泳圈充气。记者指着警示牌提醒,此处游泳不安全,这位父亲“淡定”地说:“出事的都是些不会水的,我从小就在河里浪呢,没问题。”

  “管得严了”

  “都不敢来了”

  下午3点半,在灞河西路附近的雁鸣湖旁,记者也见到了不少对岸边警示牌视若无睹“任性”野泳的市民。离谱的是,还有人拿着搓澡巾在此处搓澡,有人赤裸全身在岸边换衣服,丝毫不顾身旁还有孩子、女性往来,画面无比“辣眼”。

  当天,记者在这两个地方分别待了近一个小时,均未见到有管理人员对上述乱象进行制止。对此,灞河边的保洁员称,“往年一直有人在河边转悠着管呢,但是管不住,没办法。今年就没见到人来管。”

  一位在雁鸣湖边摆摊的小贩也称,“这根本没法管,你前脚走了人家后脚又下水了,有时候在这守着吧,也不顶用,因为很多人都是大老远跑来专门玩水的,你不让人玩,都肯定不死心。”

  记者随后在灞河后海观景台附近走访,却得到了另外一个答案。此处的岸边,绿草茵茵,树木成荫,更是垂钓的好去处,却没有一个人在岸边违规钓鱼。

  一位保洁大叔告诉记者,今年5月,先后有两个人在此处溺亡,从那之后,这一带就成了重点巡查区域,野泳、垂钓一律不许。“5月份,先是一个渭南的男子给娃在河里捞啥呢,不小心滑进去了,没能上来。之后有个人好像在这里自杀了。照我说,到处都应该这么管,肯定能管住。”

  另一位在该景区附近工作的年轻男子,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以前这里人也多,干啥的都有。现在管得严了,都不敢来了。”

  家长状告水务部门

  被判败诉

  据媒体统计,从2011年到2018年,西安地区各河流、水库的溺亡人数,已经超过500人,其中未成年人就占了七成。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个被毁掉的家庭。

  去年陕西省高院裁定了一起孩子溺亡案的法律纠纷。2016年8月22日下午,3名孩子李某刚、韩某瑞和李某源,在其中一名孩子家长的带领下到沣河河道内游玩。之后,这3名孩子离开大人,单独到河道的上游去玩。

  傍晚,几个大人准备回去时发现孩子不见踪迹。之后在河道内一处水潭边的石头上,发现3名孩子的衣服,并在水中找到了李某刚、韩某瑞的尸体。报警后,众人将李某源从潭水中捞出,但已经死亡。夫妻将长安区水务局、西安市长安区沣河管理站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者一起承担相应的责任。他们认为,事发河道段未设立警示标志,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西安市长安区沣河管理站作为河道管理人,未尽明显的安全保障义务,对该事故的发生存有过错,其行为明显放纵了河道安全隐患的存在,理应对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7年8月,长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作为该辖区河流的行政主管部门,其职能主要是关注和保障该河流输水泄洪功能。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不是沣河的经营单位,无权也无能力阻止任何人进入河流范围,也没有能力保障进入河流范围内每个人员的安全,法律也没有规定河流管理部门,有设立明显标志和采取防止措施的义务。

  法院认为,孩子溺亡事故的发生,与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西安市长安区沣河管理站不构成因果关系,两名被告也无过错责任。最终法院驳回了孩子家长的诉讼请求。家长上诉后,西安中院维持了原判。去年5月,家长不服,申请再审后,也被陕西省高院驳回。

  西安防溺水压力大

  数据显示,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也是全球各区域儿童和青年十大主要死因之一。我国卫健部门统计显示,全国每年约有5.7万人死于溺水,每年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溺水死亡人数的56.04%;小学生溺水死亡人数,占溺水死亡学生人数的68.2%。

  7月12日,西安市水务局一位负责人说,西安素有“八水绕长安”之称,境内有渭河、泾河、浐河、灞河、沣河、涝河、潏河、黑河等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较大河流48条,河道总长1707公里。另一方面,主要是因为西安的大多河流为季节性河流,受汛期强降雨影响,河水陡涨陡落情况严重,加之受常年洪水掏刷影响,河床坑洼不整,情况复杂。

  基于这些原因,西安溺亡事故时有发生。市民安全意识淡漠、不听劝阻是防溺水难的主要原因之一。这名负责人表示,常有一些人对管理人员的劝阻行为不以为然,或者与管理人员“打游击”。私自下河戏水这一危险行为,水务局无法做到全面制止。这对做好防溺水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一位河道管理干部称,他们一旦在巡查中发现有违禁者钓鱼或游泳,就会劝阻。但因为没有强制执法权,只能通过说好话讲道理的方式工作。这名河道干部说:“悲剧发生前,怎么说别人都不会听,有的人甚至会和你吵起来。悲剧发生后,说什么都没用了。”

  目前正值盛夏,不少人选择了游泳这一避暑方式,而一起接一起溺水事件的发生,则令人痛心。特别是青少年溺水身亡事件,在各地重复上演,教训惨痛。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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