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陕西省多部门打出组合拳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9-06-30 09:50:03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摘要]为深入推进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我省多部门联合行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化。...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张蓉 李东方)为深入推进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我省多部门联合行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化。

  近日,省公安厅连续四天发布通告缉捕203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140余万元专项资金奖励提供有效线索者。截至6月14日下午,已经有37人相继到案。公安机关敦促在逃人员,尽早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案件在逃人员有关线索,对协助抓获在逃人员的,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对隐瞒、包庇、容留在逃人员及提供便利条件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西安中院近日也对曹某辉等七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强迫交易,曹某辉、曹某伟职务侵占、贪污、行贿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审判长:“本院认为上诉人曹某伟、曹某涛、卢某、曹某,原始被告人曹某辉,曹某斌为使用本村村民的机械承揽工程,牟取非法利益,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法院二审后认为,被告人曹某伟利用其担任曹家堡村二组组长的身份和经手、管理集资工程款及收益的职务便利,未经集资入股村民同意,侵占该村集资工程款及收益共计20万元,并伙同他人,套取、侵吞国家补偿款63万多元,为使自己在曹家堡村拆迁补偿中获得更高的地面附着物补偿金,向当时负责征地拆迁评估补偿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50万元,其行为也已分别构成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和行贿罪。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 陈晶

相关热词: 扫黑除恶 联合行动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