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破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困境

2019-05-20 08:54:48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 随着我国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稳定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入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按照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战略部署,各项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此举打开了社保费征缴管理新思路,也为税务部门征管带来了新挑战。...

  □王泊云

  随着我国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稳定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入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按照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战略部署,各项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此举打开了社保费征缴管理新思路,也为税务部门征管带来了新挑战。

  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面临以下问题:

  一是政策制度“碎片化”、征管体系零散,不利于征缴管理。《社会保险法》在制度层面对各项社保费进行了定位,但对各项社保费具体实施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的征管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长期缺位,难以满足实际征管需要。各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差异较大,缴费标准尚不统一,社保管理部门与征收机构的协作缺乏制度衔接,部门间业务运行流程不规范。此外,征缴制度体系零散、征管办法不完整、征缴程序不健全,也在实际征缴中暴露诸多问题。

  二是税费性质存在差异,不利于税费同征共管。社会保险费是缴费人的保障,而税收则是纳税人的义务,两者性质不同,税务部门用征收税款的逻辑征缴社保费欠妥。此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自愿参保缴费,对于不缴、少缴行为,税务部门不能强制征缴。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对象是自然人,具有分布广、缴费遵从度偏低、缴费随意性强等特点,税务部门难以对缴费人实施有效管理。

  三是社保专业人员匮乏,不利于提升服务质量。税务人员对社保政策相对陌生,新的征收系统功能有待完善,加之减费降率政策的施行,造成社保业务和技术专业人员缺口较大。“12366纳税服务平台”标准式解答难以满足缴费人实际需求。基层税务部门难以为缴费人提供面对面服务,“最后一公里”服务模式遇阻。

  四是系统构架差异较大,不利于提升征管质效。税务部门“金税三期”信息系统具备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但与社保经办机构的信息系统构架差别较大,无法实现数据的直接迁移,部门间数据调取困难,阻碍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信息化管理。

  为此建议:

  一、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确保征缴管理规范化。参照《税收征管法》,统一规定执法程序、手段等,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行政执行措施;参照《全国征管规范》,建立指导性和操作性强的社保费征管规范指导,明确职责范围,规范征管流程;以《纳税服务规范》为蓝本,尽快建立社保费服务规范指导,实施主动服务,构建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标准化体系。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多种缴费渠道。建立以村(社区)为管理户,网格化管理的征缴模式,做好税费同征共管的良性过渡,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向“征管扩面”转化;实行多元化缴费方式,依托“互联网+税务”,建立委托代征、云POS自助终端缴费以及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移动端缴费等多种缴费渠道,为缴费人提供便利;打通信息传输渠道,构建社保费征收部门、政策及管理部门以及公安、国库、地方政府间社保信息共享的“大数据”环境。

  三、强化宣传和服务力度,提高社会参与度。建议税务部门加强末端组织建设,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提升征缴水平。同时,可对乡镇(街办)、村(社区)行政组织建设和服务进行适当补助,号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及服务。税务部门应逐步建立优质便捷的养老保险费征缴服务体系,提升缴费人获得感。

  (作者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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