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魏茂毓 李克)酒后驾车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都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者将会受到终身禁驾的处罚。近期西安的13名驾驶员就因为曾经出现以上两种违法行为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终身再也不得驾驶机动车辆。
2012年3月4日晚上9点多,张东波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开车上路,在经过西安现代音乐学院附近时撞上一辆两轮电动车尾部,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及后座一名乘客受伤。事故发生后张东波驾车从现场逃逸,电动车乘客当日抢救无效死亡。张东波于2017年9月20号被查获归案,于今年7月31号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领取。和张东波一样的还有12名驾驶员被西安交警在8月及9月被处以终身禁驾,并且向公众曝光。
西安公安交警支队宣传法制处宣传科民警王璐:“终身禁驾主要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逃离现场构成犯罪的,另外一种情况就是饮酒或者醉酒驾驶之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据了解,西安交警部门每个月都会对终身禁驾人员名单进行曝光,希望能让每一个人都意识到这两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西安公安交警支队宣传法制处宣传科民警王璐:“我们也将持续开展这种曝光行为,也希望通过持续的曝光,不断培养大家树立这种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交通意识。”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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