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冒雨举办越野赛 女选手摔倒撞到太阳穴死亡

2018-09-25 10:08:12  来源:华商网  


[摘要]一名女选手因下雨路滑不慎摔倒,太阳穴碰击硬石后受伤不治身亡;律师称组织方应考虑到天气增加比赛危险性。...

  一名女选手因下雨路滑不慎摔倒,太阳穴碰击硬石后受伤不治身亡;律师称组织方应考虑到天气增加比赛危险性

  9月22日,“潇湘100天门山国际越野赛”举行。9月23日,新京报记者从张家界市政府获悉,一名来自江西宜春的46岁女选手因下坡路滑,摔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律师表示,群众活动的组织者,需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赛事承办方应该预料到雨天继续比赛的危险性,采取安全保障。赛事承办方除了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还有可能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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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越野赛致1人死亡

  9月22日4时30分,第二届潇湘100天门山国际越野赛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举行,来自中、美、英、瑞等国内外2500余名选手参加比赛。

  参赛选手马奔介绍,赛事当天基本全天在下雨,比赛包括爬山、穿越河沟、公路奔跑等项目。因为下雨,山路湿滑泥泞,一些山路几乎是垂直90度的坡,在30公里的赛事中,一名女选手不幸遇难。

  9月23日,新京报记者从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获悉,比赛中,一名来自江西宜春的46岁女选手杨某,在途经天门山镇唐家溪村下坡路段时,因下雨路滑不慎滑倒,致头部右侧太阳穴碰击硬石,受伤严重。事发后,救援队及站点医生赶到事发现场对受伤女选手进行救治,下午1时左右,受伤女选手被张家界市人民医院脑外科医生确诊死亡。

  根据张家界市政府发布通报,意外事故发生后,张家界市文体广新局、永定区相关部门以及具体承办赛事的相关公司负责人,赶到现场处理。为确保不再出现安全事故,组委会当即终止了剩余的赛程。目前,死者遗体已送至市殡仪馆,具体承办赛事的相关公司已通知死者家属进行后事处理。

  9月23日下午,记者致电赛事运营公司了解相关事情,对方表示,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和收集,关于此次赛事遇难者的善后事项和后续处理情况仍在商讨当中,其他信息不便透露。

赛事系第二次举办

  “潇湘100国际越野跑系列赛”由湖南省体育局、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主办,湖南御峰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负责赛事运营。每年会在湖南省内举办3至4站,每站参与人数在2000人左右。

  赛事官方微信显示,9月7日和9月17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和张家界永定区人民政府分别召开了2018潇湘100第二届张家界天门山国际越野赛政府工作会议,两场会议就做好越野赛有关服务保障工作协调部署了赛事宣传、交通、安全、保障、医疗、环卫等各方面工作,确保本届比赛能够安全、顺利、圆满举行。

  张家界天门山国际越野赛官方微信显示,该赛事自2017年4月首次举办,今年9月是第二次举办。报名平台介绍,该比赛是一项长距离的越野赛,属风险较高的竞技比赛项目,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越野跑步训练的基础和比赛经历。

  根据赛事报名信息显示,每名选手需要交纳一定的报名费。根据参加赛事项目不同,报名费从99元至659元不等。

  一名选手告诉记者,“因为道路湿滑步伐需要放慢,我前面有两位女士滑倒后直接从坡上滚下去了,幸好人没事。”该选手说,虽然赛道下坡有安全绳,沿途有负责安全保障的工作人员,但越野跑本身危险系数就比较高,不可抗因素也太多,安全保障的工作人员并不能完全照顾到每位选手。

■ 律师

举办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告诉记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相关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群众活动的组织者,需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法对其责任不要求存在过错,需要综合考察是否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是否造成损害。

  韩骁认为,天气状况决定越野项目比赛的安全与否。此次比赛的组织方,应预料到天气会增加比赛的危险性,应该停止或者采取相应安全保障。除了根据《侵权责任法》,侵权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还有可能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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