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侦查员私车公养被党内严重警告
本报讯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9月18日,省纪委通报了6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6年至2017年,榆林市神木县神木镇部分单位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不认真不到位,超人数陪餐73批,超标准接待175批,无公函接待144批,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该镇党委书记苏永华,镇长张怀明,神木县石峁遗址管理处处长兼高家堡镇党委书记、神木镇原党委书记张凌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纪委书记马乐兵,镇工会主席王建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追究。
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延安市志丹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科级侦查员任金荣利用单位储值加油卡,给自己私家车加油支付7969元,购买酒水支付1.223万元,共计2.0199万元。2018年6月,任金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015年,咸阳市武功县民政局以值班费、加班费名义,违规给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共计5.274万元。2018年6月,该局原副局长张封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016年中秋节前,汉中市勉县信用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李英接受服务对象委托他人所送飞天茅台酒一箱,价值5600元。2018年5月,李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礼品折现后被收缴。
2017年5月,铜川市第一中学教学二处主任白军祥为儿子操办婚礼过程中,违规收受161名教职工所送礼金,共计3.6万元。2018年6月,白军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2017年7月,渭南市临渭区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借赴宝鸡眉县进行红色教育之机,绕道红河谷森林公园游玩,花费公款共计2605元。2018年3月,该支部书记刘文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已追缴。(B)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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