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13日)来自省政府办公厅消息,根据7月28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陕西省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
记者注意到,包括企业集团核准登记、设立分公司备案、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等多项涉及工商注册的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取消审批后,将通过维护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其中,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记者 文晨)
编辑: 罗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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