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政府授予凤县人民检察院“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的称号。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凤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全院力量,先后办理了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9.27”晁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社会影响大的“1.18”高某等人涉恶案。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圆满收官,凤县人民检察院用行动有力的震慑和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已进入常态化推进阶段,凤县检察院将继续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严打态势,切实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健康、稳定的社会环境。(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蔺亚骏)
编辑: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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