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官方回应“孕妇输液药过期3个月”:院长停职

2019-04-15 16:12: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摘要]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西安一孕妇在当地医院输液,发现药过期3个月。...

  中新网4月15日电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西安一孕妇在当地医院输液,发现药过期3个月。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5日中午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经查,药房人员将前期柜台的过期液体和新补充的液体混放,工作中履职不到位、不细致,存在未按规定操作的失职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对长安妇保院涉事的院长停职、分管副院长免职。

  情况说明提到,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对当时输注的10%葡萄糖注射液进行认定,确属过期药品。随后,对区妇保院库房、药房300余种药品进行了全面排查,均为有效期药品。

  经查,一是由于药房人员将前期柜台的过期液体和新补充的液体混放,工作中履职不到位、不细致,存在未按规定操作的失职问题。二是当班护士未按规范操作,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三是医院在管理过程中存在制度不严、监管不力。

  针对此事,区卫生健康局将持续关注患者健康,做好医疗服务;区卫生健康局对长安妇保院涉事的院长停职、分管副院长免职;其余8人正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区卫生健康局以此事件为教训,举一反三,对全区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

编辑: 孙璐莹

相关热词: 孕妇输液 院长 西安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