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民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鼓励老年人继续发光发热,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中贡献才智和力量。
通知提出,引导老年人就业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专项活动聘请、项目聘请、短期聘请等多种方式,聘请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工作顾问,或继续承担业务工作。鼓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老年人自主就业创业,推进有意愿和有能力的老年人在农村就业创业。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发展老年大学行动计划,将老年大学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各类院校举办老年大学或参与老年教育。推动部门、行业企业举办的老年大学向社会开放。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重点开发紧缺型老年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其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干部院校、各类智库等,开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技术推广、医疗卫生等工作,从事讲学翻译、研究指导、专家门诊、咨询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专业技术活动。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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