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我省今年高职分类招生考试,考生将于3月2日开始通过网络向拟报考学校提出申请。近日省教育考试院编印了《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政策解读》,提醒今年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高职分类考试。
记者了解到,2020年是陕西省全面推进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第6年,从2015年开始全面实施高职教育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如今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已经成为我省高职教育招生的主渠道,已有20余万考生顺利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进入了大学就读。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高职院校的考生,其计划性质、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未来5至10年内,职业教育将更优质、更全体系、更高质量、更有活力、更开放。通过高职教育进入大学就读的考生,可以就读到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理想的前程。
据悉,我省今年在春节进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自行或联合组织单独考试招生,或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招生对象为已报名参加今年高考或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编辑: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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