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获悉,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从2015年底的229.88万人减少到2019年底的18.34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75%。4年间210余万人、56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解决。
数据显示,脱贫攻坚推动我省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4年的6963元提高到2019年的11412元,占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由87.78%提高到92.58%。全省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无失学辍学,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实现全覆盖。目前剩余贫困人口中,5.3万人落实产业帮扶、6.1万人安置就业,17.3万人纳入兜底保障,均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达到脱贫标准。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省累计选派驻村工作队15843支、驻村干部86566人,培训各类扶贫干部275.76万人次。持续推进“3+X”产业扶贫工程,各类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覆盖贫困人口435万人次。去年全省56个贫困县实现生产总值6170.29亿元,同比增长5.6%;11个深度贫困县实现生产总值1323.93亿元,同比增长7.2%,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
今年,我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中省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3.06亿元,较上年增加7.18%;其中省级投入41.4亿元,较上年增长15%。今年以来,我省制定应对疫情“八条措施”,优化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全面降低疫情影响,截至8月底,全省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202.97万人,是上年的113.75%。对外出务工返乡回流的7473名贫困劳动力及时采取帮扶措施,已实现再就业7187人。2794家县级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复工率99.89%、1653家扶贫车间开工率99.33%。今年累计安排扶贫项目33009个,开工率99.6%;已安排资金198.04亿元,支出138.62亿元。
下一步,我省将在全面实现任务清零见底,加快解决洪涝地质灾害影响,加强监测预警防返贫,持续推进产业就业扶贫,大力推进消费扶贫、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等方面发力,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刘雪妮)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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