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鼓励科研助理岗吸纳高校毕业生

2020-08-18 08:55:37  来源:各界新闻网—各界导报  


[摘要]记者8月17日从省科技厅获悉,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落实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具体举措的通知》,支持各级各类科研创新项目、平台、团队结合项目和经费情况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本报讯(首席记者 满淑涵)记者8月17日从省科技厅获悉,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落实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具体举措的通知》,支持各级各类科研创新项目、平台、团队结合项目和经费情况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知》要求,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有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加强对科研助理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规定,为科研助理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科研助理就业后,工龄与担任科研助理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通知》明确,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项目经费作用,包括各类创新基地和人才专项、社科项目经费、自行组织的科研项目经费、“双一流”建设经费和其他经费等。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服务期限等内容,并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参照本单位同级同类岗位确定科研助理薪酬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科研助理的相关经费可由项目承担单位结合自身情况,按规定从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开支。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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