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老旧小区改造面临哪些问题、如何解决?省政协有话说

2020-07-29 23:02:23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7月30日,省政协召开“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月度协商座谈会,将围绕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建言献策。...

  很多住老旧小区的朋友

  是不是都有这些烦恼:

  小区路面坑洼、设备年久失修

  小区缺乏物业管理、秩序混乱好消息来了!

  7月30日,省政协召开

  “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月度协商座谈会

  将围绕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建言献策

  此前,省政协副主席祝列克带领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民盟、省工商联联合调研组赴西安、宝鸡、商洛三市9个县(区)的16个老旧小区开展专题调研,并商请延安市开展同期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收集信息等做了大量筹备工作,同时还向全省各地市政协和部分政协委员、党派团体征集会议材料。目前,所收集意见建议包括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引入专业力量参与改造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协调作用,实行分类施策“一区一策”;完善改造小区物业管理机制,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长效机制等。

  从调研中了解到,我省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有9351个,涉及居民119.59万户、建筑面积9559.92万平方米;我省城镇老旧小区主要集中在关中地区,达到101.2万户,占比84.62%;陕北地区7.6万户,占比6.34%;陕南地区10.81万户,占比9.04%;西安市老旧小区规模达到67.27万户,占比56.25%。

围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我省做了哪些努力?取得什么样的成就呢? 


  我省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全省工作。

  截至今年7月中旬,我省共争取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资金46.04亿元,安排省级资金3.7亿元,支持全省1317个城镇老旧小区及36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惠及约25万户居民,其中西安市先后有613个项目得到中省资金支持24.3亿元。

  城镇老旧小区情况复杂

  改造内容需求不同

  在改造过程中,面对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呢?

  基础设施改造关注不够

  《实施意见》中提到的维修改造小区内的水、电、气、暖及其他各种管线管道等基础设施,都是老旧小区居民改造意愿呼声最高的项目,但在目前已经实施的改造方案中,因为资金等具体问题,较少涉及。政府改造工作的“规定动作”和居民的意愿诉求有一定差距。

  改造中的明德门北区

  配套设施改造力度不大

  老旧小区在改造中较少涉及养老、医疗、托幼、老年人文化活动场所、便民商店以及关注度较高的加装电梯等服务配套设施。“好住”效果低于“好看”效果。

  开展群众工作不够扎实

  一是前期信息收集工作不扎实;二是与居民协商的工作机制不健全,政府、街道社区、施工单位与小区居民群众在工作中的衔接、协调不够顺畅,出现政府主导唱独角戏现象;三是基层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准备不足,政策宣传深度不够;四是一些地方政府只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稳投资的重要抓手,强调改造工作赶时间赶进度,与群众的改造预期有一定差距,加剧了群众的不理解和不配合。

  改造资金筹措落实困难

  改造中的红会医院家属院

  目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分为发改口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财政口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两部分。发改补助资金按照投资额的50%到80%补助。财政资金户均只能达到12000元左右,占到投资额的35%左右。由于多数市县(区)财政压力大,加之,老旧小区业主主要为中低收入人群,因此,改造工作的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落实难度较大,影响了改造工作正常推进。

  物业管理机制亟待建立

  《实施意见》中,对创新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模式有所提及,但对改造项目建成后的维护管养资金来源、长效维护管养机制等问题未有明确指导意见,小区改造后存在缺乏管养维护主体的问题,影响改造效果的持续性。

针对这些问题
 省政协调研组提出了以下建议

  更好发挥政府指导引领作用

  建议尽快出台省级层面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导则,统筹规划,分层次、分类别、分步骤引导解决老百姓想要解决的问题,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学有规范、建有标准。

  引入专业力量参与改造工作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是简单的对老房子进行修补,而是人居环境、城市形象的提升。建议参照上海徐汇区成熟的社区规划师制度和西安市、延安市有关街区的实践经验,让社区规划师把脉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更科学、更先进、更合理的规划设计理念。搭建政府、居民、规划设计师和施工方之间的沟通桥梁,借助专业力量,真正把老旧小区改造的既好看又好住。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协调作用

  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沟通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社区老干部、老党员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引导居民主动配合改造工作。在改造项目选定、方案编制、项目实施验收等环节邀请居民代表参与,让符合改造政策的项目得到群众的支持,暂时不能改造的得到群众的理解。

  实行分类施策“一区一策”

  《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小区改造对象为200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界定标准相对粗放。建议在改造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实施,按照小区属性(如机关事业单位家属院、商品房小区等)、面积大小(如大型小区、零散式小区等)、房龄(如20年、20-30年等),结合居民意愿,将改善居住功能摆在首位,制定差异化的改造标准和实施方案,落实“一区一策”、“一楼一策”要求。发挥示范效应,召开老旧小区改造现场会,发挥指导引领作用,避免赶进度、“一刀切”。

  完善改造小区物业管理机制

  建议住建部门牵头,尽早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后现代化物业管理模式的相关调研,制定出台有关办法,确保老旧小区硬件改造结束后,相应的管理服务跟得上。要将提升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避免出现一个按钮失效导致整个门禁系统废弃的情况发生。

  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长效机制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一定时期内将是一个常态化的工作,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一是统筹协调资金筹措、项目改造等事项,避免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变成“撒胡椒面”工程。二是协调民政、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相关部门,合理利用各部门资金做好改造小区内养老、医疗、托幼、文教等配套设施完善工作,对投入社区公益事业的企业给予简化程序及政策支持。三是探索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四是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使用开展监督监管,确保国家资金真正用在民生工程建设上。

  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是

  为了完善住宅小区基础设施

  改善居民居住生活环境

  从而进一步提升

  居民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

  对于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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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戍

相关热词: 省政协 月度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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