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从"八项任务"入手整治卫生健康行业作风

2020-07-18 08:18:33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摘要]为切实解决当前卫生健康行业中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近日,陕西省卫健委印发了《2020年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本次行动的任务分为八个方面。...

  人民网西安7月17日电(邓楠)为切实解决当前卫生健康行业中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近日,陕西省卫健委印发了《2020年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本次行动的任务分为八个方面,分别是“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巩固医药流通领域改革成效”“开展行业学会协会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清理群众身边的医疗行业乱象”“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公共卫生行风治理”“基层医疗机构行风治理”。

  纠风工作如何开展?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方案》从“坚持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履行党领导下的纠风工作职责”"大力加强医疗战线党建工作"和"大力弘扬新时期崇高职业精神"四个方面对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出要求。《方案》提到,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广大医务人员凝聚在党的周围。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医院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承担行风问题查处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职责。升级完善行业“九不准”,配套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按照规定及时完善党的各级组织,积极吸纳、发展优秀医务人员成为党员。要大力宣传抗疫精神和医护人员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创作、宣传、运用好优秀的影视文学作品,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

  严打欺诈骗取医保行为

  巩固医药流通领域改革成效

  《方案》提到,各地健康委(局)及委直委管有关医院要会同医保、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恶意骗取保的,要实施联合惩戒。对于公立医疗机构,要重点治理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无指征诊疗、套餐式检查、套餐式治疗、高套病种、将临床试验项目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等行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治理虚假结算、人证不符、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行为。对涉嫌违规违纪的人员,依规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并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巩固医药流通领域改革成效方面,要加强医药生产流通管理和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继续推进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小品种药(短缺药)和流感疫苗供应,鼓励集团化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建立健全中医医疗质量管控体系,促进中药药事管理质控中心等规范化建设。对发现的医药生产流通领域虚开发票、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医药企业与合同营销组织(CSO)企业串通,虚构费用套现以支付非法营销费用的违法行为。聚焦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保健”市场等重点领域,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执法,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清理群众身边的医疗行业乱象

  这五方面是重点

  如何清理群众身边的医疗行业乱象?《方案》从“切实履行医疗行为管理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持续推进医疗领域扫黑除恶”“坚决惩处患者身边‘微腐败’”“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在切实履行医疗行为管理责任上,要将医疗行为管理纳入卫生健康工作督导重点,要全面排查目前在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点科室运行等情况,尤其是对“特色”“自创”等技术的相关管理规范要作为重中之重。

  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上,要依法严厉打击医生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或者无资质行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厉打击医疗机构牌匾乱悬挂、宣传虚假夸大等违规行为。同时,启动民营医院管理年专项行动,加大部门间联合执法强度,重点检查和整治“保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精神、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出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

  在持续推进医疗领域扫黑除恶上,要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清理涉黑涉恶的医闹医托、“黑护工”及“黑救护车”,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就医环境。完善安全保卫措施,坚决打击医闹和伤医等侵害医务人员生命健康的行为,维护医务人员尊严和生命安全。

  在惩处患者身边“微腐败”上,要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多种途径,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法行为,根据严重程度给予严厉处置。各地要集中力量处理一批案例并及时通报公布,运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制度安排,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人员要坚决开除出队伍。

  在严查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上,要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对查实的医务人员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涉案的医药产品经营者给予回扣的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

  规范行业学会协会

  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方案》指出,要从规范“学术活动”“内部管理”“医商交往”三方面展开行业学会协会专项治理行动。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的规范准则,严厉打击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各类医学(协)会要建全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议制度。对个别人员胆大妄为,用个人账户接受企业钱款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行业学(协)会、医疗机构要明确与医药相关企业之间行为底线,加强对企业举办、参加行业学协会活动的管理,防控风险隐患。允许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医商交往行为,建立健全双方交往合作的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在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方面,《方案》提出,要更加聚焦“医院、医疗、医生”的小三医联动,加快实现医院发展“三个转变”。在医院管理模式上,要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管理。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优化服务流程,注重内涵建设。从导医、挂号、结算、电梯、如厕、停车等等细节抓起,体现出人性化和精细化,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在医疗发展方式上,要从业务增长转向质量提升。要把学科建设和技术提升作为立院之本,更加注重医疗质量安全等效益指标。在调动医生积极性上,要从扩大医院投资建设转向提升人员绩效待遇,落实好“两个允许”,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行风治理

  这两行业被提到

  在行风治理上,公共卫生行业及基层医疗机构被重点提出。在公共卫生行风治理上,《方案》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坚决抵制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等现象,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等制度,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完善重点传染病防控风险评估机制,加大监测预警力度,掌握重点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苗头迅速处置。建立健全会议培训管理制度,严禁在培训中泄露尚未公开的疫情数据,在重大学术、论坛上发表与重大决策部署不一致的言论。严格遵守仪器设备、试剂耗材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接受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在基层医疗机构行风治理方面,《方案》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依法执业情况、医疗文书书写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院内感染管理情况等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全面清查、集中整治”阶段,要求在今年8月底前将清理清查发现的行风问题,形成正式书面报告报至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线索应同时向驻委纪检组报告),并于8月底前将行风问题的整改情况或处理结果报至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第二阶段为“专项督查、巩固提高”阶段,时间为9月至10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辖区内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面清查、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第三阶段为“总结通报”,时间为11至12月,将对开展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单位,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视情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责任。对工作主动、整改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适时予以通报表彰。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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