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案例

2020-07-10 23:13:58  来源:西部网  


[摘要]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日前通报了近期问责追究的4起典型案例。...

  为切实推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日前通报了近期问责追究的4起典型案例。

  1.宝鸡市凤县唐藏镇“1+N”扶贫产业示范园建设滞后问题,脱贫工作落实不力,影响扶贫产业发展。对此,唐藏镇党委书记张继军、镇长杨晓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张继军、杨晓东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2.渭南市韩城市芝川镇新峰村扶贫产业项目花椒冷库建成后闲置问题。对此,韩城市农机管理中心主任郭建刚作为新峰村扶贫第一书记,芝川镇脱贫专员同武平作为该村包村领导,负有直接责任;芝川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苏亮作为分管镇农业农村办的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郭建刚、同武平、苏亮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安康市汉滨区在农村安全饮水工作中失职失责,对水窖项目疏于管理问题。该问题直至201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发现后才得以整改。对此,安康市残联理事会理事长、时任汉滨区委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书记王怀中,汉滨区政协主席、时任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副区长李建飞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3月,李建飞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020年5月,王怀中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4.商洛市商州区在农村安全饮水工作中失职失责,未及时发现和解决双戏楼村不能正常供水问题。对此,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时任分管副区长罗继民,时任区长李旭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罗继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旭光被免去区长职务,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魏 佳)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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