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记者从陕西省药监局获悉:为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负担,陕西省药监局、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中选药品开展专项检查。
据悉,专项检查将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中省内中选的32个品种,以及后续将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中选药品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中选药品配送企业及有关医疗机构、零售企业合规性及药品质量管理情况,包括检查药品配送企业是否存在挂靠走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销售回收药品、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虚开或未开增值税发票等情况;医疗机构是否对中选药品建立购进检查验收制度,供货方资质是否齐全;冷链药品在接收、储存等环节是否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是否建立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的接收、储存记录;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证照、挂靠走票经营现象;是否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处方药销售不规范、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或不留存处方的情况等。(徐 颖 张天棋)
编辑: 陈戍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