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全面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2020-02-21 18:11:56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  


[摘要] 按照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第9次常委会的要求,结合铜川市率先实现“三个清零”和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的实际,在守住疫情防控底线的基础上,现就加快全面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第9次常委会的要求,结合铜川市率先实现“三个清零”和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的实际,在守住疫情防控底线的基础上,现就加快全面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企业复工复产审批流程。项目、企业复工复产一律实行报备制。各区县、园区、景区是复工复产报备的责任主体。项目、企业按照全市疫情防控要求自行落实防控措施,按属地向区县、园区、景区进行报备后,即可复工复产。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及“六小门店”不备案、不审核,鼓励尽快全面恢复营业。各辖区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要及时跟进服务,指导帮助项目、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全面加快项目、企业复工复产步伐,确保2月底续建重点项目、规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率不低于60%,3月15日前不低于90%。

  二、促进复工复产返岗人员高效流动。市域内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正常即可自由流动。省内返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测量正常即可出行上班。来自省外非重点疫区的企业员工或新招录人员持医学健康证明、体温测量正常即可出行上班;若无医学健康证明者,由企业安排做核酸检测,结果正常即可出行上班。来自疫区的相关人员除出具医学健康证明外,还需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正常方可出行上班。

  三、做好企业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复工复产项目、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返岗人员管理,落实好检测、消杀等防控措施;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和发放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行业主管单位配合,要主动深入一线,逐项目、逐企业了解防控物资需求,采取送物资上门、提供采购信息、财政补贴等形式,及时予以保障。

  四、保障复工复产企业物流畅通。全面放开市内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国省主干道,畅通县乡、村组道路,严禁擅自设卡拦截,确保全市生产生活各类物资“运的进、输的出”。凡运送复工复产项目、企业各类物资的市内车辆,一律不得检查;市域外进入我市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体温测量正常的,只对车辆和人员进行备案登记,不得进行其他检查。

  五、强化复工复产企业用工保障。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等部门配合,精准统计项目、企业用工需求和返乡人员求职信息,利用上门推介、网络平台宣传等手段,加大务工供需衔接,鼓励返乡人员在铜就业创业。对使用外地务工人员较多的项目、企业,有接运员工返岗需求的,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做好“一车一策”运输方案,“专车、专人、专线”,实现“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送。

  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直接管理项目、企业的市级相关部门“一把手”和区县、园区、景区主要负责同志是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市上将成立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督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拒不执行以上规定,阻挠项目、企业复工复产,或搞变通、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的人和事将给予严肃查处。对未完成上述目标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追责问责。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编辑: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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