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医院力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增补省级定点医院和增设特殊人群定点医院,进一步加强我省定点医院救治力量和收治能力。
在原有基础上,将西安市胸科医院和省结核病防治院增补为省级定点医院(第三梯队)。增设西安市第八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为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型和危重型儿童的省级定点医院。将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作为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型和危重型孕产妇的省级定点医院。将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全省集中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外籍人员的定点医院。
增补的2家省级定点医院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要求,落实省级定点医院的功能定位和收治任务,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罹患病例诊疗工作。
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增设本地区救治儿童和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定点医院(主要救治轻症和普通型患者)。
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循 “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医疗救治原则,分类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科学、合理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重症病例和危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充分发挥好各级定点医院的功能和作用。
附: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第一批定点医院名单
省级定点医院
第一梯队: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唐都医院)、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
第二梯队: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市级定点医院
西安市: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
宝鸡市:宝鸡市中心医院、宝鸡市人民医院
咸阳市:咸阳市中心医院东郊分院
渭南市:渭南市中心医院
铜川市:铜川市矿务局中心医院、铜川市人民医院
汉中市:汉中市中心医院、三二〇一医院、汉中市传染病院
安康市: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市传染病院)
延安市: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榆林市:榆林市中医医院南郊院区、榆林市第一医院
商洛市:商洛市中心医院
杨凌示范区:杨凌示范区医院
西咸新区:咸阳市中心医院东郊分院
神木市:神木市医院
韩城市:韩城市人民医院
府谷县:府谷县人民医院
县(区)级定点医院
西安市
蓝田县人民医院、临潼区人民医院、陕西航天医院、兵器工业五二一医院、周至县人民医院、高陵区医院、阎良区人民医院、西安高新医院、西安医专附属医院、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西安大兴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陕西省友谊医院、通用环球中铁西安医院、鄠邑区人民医院、通用环球西安西航医院
宝鸡市
眉县人民医院、千阳县人民医院、扶风县人民医院、宝鸡市金台医院、宝鸡市陈仓医院、凤县医院、高新人民医院、陇县人民医院、凤翔县医院、麟游县医院、太白县医院、岐山县医院
咸阳市
武功县人民医院、蓝天医院(武功)、永寿县人民医院、三原县医院、旬邑县医院、淳化县医院、彬州市人民医院、彬州市中医医院、兴平市人民医院、省水电医院、泾阳县医院、长武县人民医院、乾县人民医院、礼泉县人民医院、秦都区中医医院
渭南市
华州区人民医院、合阳县医院、大荔县医院、富平县医院、蒲城县医院、潼关县人民医院、华阴市人民医院、渭南市第一医院、渭南市第二医院、澄城县医院、白水县医院
铜川市
耀州区人民医院、宜君县人民医院
延安市
延长县人民医院、富县人民医院、延川县人民医院、宝塔区人民医院、志丹县人民医院、甘泉县人民医院、安塞区人民医院、吴起县人民医院、子长市人民医院、宜川县人民医院、洛川县医院、黄陵县人民医院、黄龙县人民医院
榆林市
定边县人民医院、靖边县人民医院、靖边县中医医院、横山区人民医院、榆阳区人民医院、绥德县医院、子洲县人民医院、清涧县人民医院、佳县人民医院、米脂县人民医院、吴堡县医院
汉中市
南郑区人民医院、城固县医院、洋县人民医院、西乡县人民医院、勉县医院、宁强县天津医院、略阳县人民医院暨县天津中医院、镇巴县人民医院、留坝县医院、佛坪县人民医院
安康市
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汉阴县人民医院、石泉县医院、宁陕县医院、岚皋县医院、平利县医院、镇坪县医院、旬阳县医院、紫阳县人民医院、白河县人民医院
商洛市
洛南县县医院、丹凤县县医院、商南县县医院、山阳县人民医院、镇安县中医医院、柞水县人民医院
编辑: 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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