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禁止群体性聚餐 经营者可采取退款或延期消费等方式处理退订

2020-01-28 16:54:34  来源:陕西日报  


[摘要]1月27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重大疫情防控期间禁止群体性聚餐的紧急通知》...

  1月27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重大疫情防控期间禁止群体性聚餐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禁止群体性聚餐。

  《通知》指出,广大人民群众、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清醒认识当前组织、承办群体性聚餐可能引起疫情扩散的危害性,不组织、承办群体性聚餐。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餐饮服务单位集中就餐情况的巡查和劝导,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制止,拒不执行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有关部门要动员各餐馆、饭店积极主动承担起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督促餐饮经营者主动联系集体聚餐举办人或订餐人,取消集体聚餐或家庭亲朋好友聚餐活动。餐饮经营者对部分已预订消费者提出的退订要求,可以采取退款或者延期消费等方式积极妥善处理好退订的相关事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加强村(社区)群体性聚餐管理,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群体性聚餐管控,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举办群体性聚餐宴席,坚决防范从疫情严重地方归来人员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严防疫情扩散。

  《通知》明确,对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举办者、承办者等相关人员,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对恶意或不听劝告者将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记者 徐颖)

编辑: 孙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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